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天津市实际情况,天津市制定出台新一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政策措施,共有32项,涉及降低税费负担、人工成本、融资成本等8个方面。
据了解,在此次降成本政策措施中,降低税费负担方面的政策措施有12项,包括落实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的政策等;降低人工成本方面有1项,即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融资成本方面有1项,即落实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降低能源资源成本方面有3项,包括降低用电成本等;降低物流成本方面有4项,包括落实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有8项,包括进一步推行“多证合一”等;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方面有2项,包括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有1项,即支持企业购置先进研发生产设备。
经测算,这些政策措施实施后,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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