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天津日报记者 李川 徐丽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天津同时出台“三个党建《意见》”,打出全面从严治党“组合拳”。11月2日,市委组织部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关于在全市推行建立党员档案的意见》。
制定和落实“三个党建《意见》”,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措施,是搞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
市委组织部在印发通知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周密部署推动,切实把“三个《意见》”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思想不重视、消极应付、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关于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关于建立健全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 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关于在全市推行建立党员档案的意见》, 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确保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关于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就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质量搞好“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党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注重提高质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坚持按期进行,党员大会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每年组织党员听一至两次党课,推动党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二、实施纪实管理
市委组织部为每个党支部统一印制配发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记录内容,每个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按照有关要求,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党员出勤等内容,健全相关档案,实施纪实、痕迹化管理。
三、严格报备报告
年初,每个党支部要研究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安排,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执行中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并及时报告上一级党组织。党小组召开会议前后,要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告有关情况,党支部要严格把关、加强指导。党支部每次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开展党课教育,要提前将会议议题或党课选题报上一级党组织,会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一级党组织。上一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支部的会议和党课内容严格把关,可视情况安排人员到场指导。年底前,每个党支部要全面总结全年“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
四、加强抽查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档案材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各区县各部委党委组织部门每年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抽查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基层党委每季度要对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抽查,每年要全部检查一遍。
五、强化考核问责
要将党支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列入书记抓党建述职需要承诺的事项,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议、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不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开展质量不高,没有记录,瞒报虚报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情形严重、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关于建立健全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建立健全主题党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形式
1.固定党日时间。基层党委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每月确定一天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顺延,原则上一周内完成。
2.明确参加范围。主题党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以适当方式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可根据当月活动主题,拓展参加党日活动的人员范围,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
3.确定党日主题。党日活动要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设计党日主题,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党规,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专题学习讨论等党日活动。党员在每月主题党日当天,要自觉、按时、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开一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2.严肃组织生活。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结合起来,支部党员大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
3.开展民主议事。对党组织公开承诺、年度工作计划、党组织按期换届等重大事项决定进行研究,结合“五好党支部”创建、党员教育管理等内容,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接受党员监督。
4.开展志愿服务。着眼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组织开展设岗定责、社区报到、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广泛联系服务困难群众,不断密切党群关系。
5.强化激励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采取谈心交流、走访慰问、党内表彰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党内和谐氛围,不断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三、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主题党日制度是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把主题党日制度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和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2.注重提高质量。要超前研究谋划,建立党日活动预告、报备制度,实行纪实和痕迹管理,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强化结果运用,把组织和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各单位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确保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
3.强化指导检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明确任务、掌握方法,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上级党组织可视情况派人参加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观摩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具体指导。基层党委(总支)要采取随机抽查检查的方式,及时了解和定期通报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对于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视情节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关于在全市推行建立党员档案的意见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确保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现就在全市推行建立党员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党员档案的重要意义
2014年5月以来,我市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契机,在新发展党员中普遍建立了党员档案,为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党员档案载体功能,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实行纪实和痕迹化管理,有效解决了对党员评价难、考核难、处置难等问题。从工作实践情况看,建立党员档案对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党员档案的重要性,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推动,从根本上解决党员档案管理混乱、人档分离、材料缺失和信息不实等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明确党员档案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1.明确归档范围。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2014年5月以后我市新发展的党员,档案中应包括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二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费收缴、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党纪处分、组织处置、党性分析以及其它有关党员的材料。
2.实行分类存储。为有效解决归档材料多、存放压力大等问题,党员档案一般采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其中,发展党员和组织处置的全部材料,以及党性分析、党籍管理等鉴定结论性材料,一般纳入纸质档案进行管理;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接受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类材料,一般采用电子档案进行管理。纸质档案一般由党支部负责收集,基层党委负责保存;电子档案直接由党支部负责收集、管理和维护。
3.强化管理使用。认真落实《天津市中国共产党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津党组通〔2014〕72号),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收集、利用、转递等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污染等“五防”措施,确保党员档案完整、准确、安全。要加强对党员档案信息开发利用,通过档案内容定期分析党员的思想轨迹和行为表现,及时研究解决党员队伍建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切实加强对党员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对尚未建立党员档案的要抓紧建立,对已经建立的要做好鉴别、完善、补充工作,逐步实现党员档案全覆盖。
1.要强化基础保障。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配备存放党员档案的专门档案柜实行集中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从事党员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负责党员档案的保管、收集、鉴别和整理工作。
2.要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党员档案收集登记、管理归档、保管保密、调档查阅、档案人员管理等党员档案管理制度,严把党员档案的“责任关”“转接关”,形成一整套规范有效的党员档案管理机制。
3.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党员档案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档案材料造假、材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纠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消极应付、推动不力的,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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