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工作要点》,将推进九个方面建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
■ 初步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
■ 建立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
■ 建设“信用京津冀”专栏
■ 统一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原则
■ 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 举办第二届京津冀信用研讨会
■ 建立合作共建推进机制
■ 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讯 天津日报记者 陈璠 昨天,“信用中国”网信用天津周正式启动,信用天津论坛暨第二届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研讨会同日在津召开。
“信用中国”网开展的地方信用周活动,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以省(区、市)为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轮流举办。此次信用天津周巡展是全面展示天津信用工作成果和良好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据了解,目前天津已发布了2014-2020年信用体系规划纲要,明确了126项工作任务;建成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了“一个平台管信用”;开通了“信用天津”门户网站,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中心建设正在深入推进;“双公示”信息报送机制逐步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基本建立,实施了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在滨海新区开展了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连续三年开展区县信用体系考核,信用服务市场逐步壮大,信用环境逐步改善。
会上,天津市发改委、北京市经信委和河北省发改委共同签署了《2016年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工作要点》,提出在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初步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推进建立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信用京津冀”专栏、统一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原则、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举办第二届京津冀信用研讨会、建立合作共建推进机制和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九个方面,加快推进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
根据工作要点,三地将共同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实现京津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共享交换,2017年底前全面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保障。研究制定《京津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目录(2016版)》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技术规范,实现三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初步实现三地企业重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逐步推进三地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信息、良好信息、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的共享交换。在工商管理、税收监管、上市公司监管等重点领域推进建立京津冀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市场主体严重失信信息的共享通报制度,共同探索建立基于信用体系的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逐步扩大对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范围,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区域联动机制。三地信用主管部门分别依托各地信用门户网站,建设相对一致的“信用京津冀”专栏,大力宣传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工作,共同发布三地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等信息。共同研究推进京津冀公共信用信息立法工作,加强交流合作,形成相对一致的立法原则;加强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共同推进京津冀区域统一信用体系和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研究制定促进京津冀区域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和加强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推进三地信用报告的互认互用,探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领域使用信用信息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促进信用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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